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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og起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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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誌(英文:blog或webblog),又譯為博客、部落格、部落閣等,是一種通常是由個人管理、定期張貼新的文章、圖片或影片的網站。網誌上的文章通常根據張貼時間以倒續方式由新到舊排列。

許多網誌對一個特定的課題提供評論或新聞。其他網誌作為比較個人的日記。一個典型的網誌結合了文字、圖片和通向其他網誌或網站的連接及其它關於主題的媒體。能夠讓讀者在互動的格式下留下意見是許多網址的重要部分。大部分的網誌主要以文字為主,雖然一些網誌集中在藝術、照片、影片、音樂、播客,是一個更大的社會媒體網絡的部分。截至2007年12月為止,網誌搜索引擎Technorati追蹤了1.12億網誌


網誌有許多種類。種類的區分不只是根據內容,還根據編寫網誌的方法。

個人網誌
個人網誌是個人的持續性的日記或評論。它是傳統及最常見的網誌。個人網誌作者一般上注重網誌的內容,即使他們的網誌從來沒有被除了自己以外的人閱讀過。網誌經常不只是一個溝通的方法,它們成為了一種反映生活的方法或藝術創作。編寫網誌可以抒發感情,引起人們的共鳴。很少個人網誌出名和成為主流,但一些個人網誌很快就聚集了許多讀者。
公司網誌
網誌在大部分情況下可以作為私人用途,但也可以作為商業用途。用於公司內部以增進聯繫和文化的網誌或對外作為營銷、品牌的推廣或公共關係目的稱為公司網誌。
依照類型分類
一些網誌集中於某一個特定的課題,如政治網誌、旅遊網誌、居家網誌、時尚網誌、項目網誌和教育網誌。


網誌空間
所有網誌的的集體社區稱為網誌空間。因為所有的網誌按定義而言必定在網際網絡上,它們可被視為相互連接並形成一個社會網絡。「在網誌空間」的的討論已被媒體用來作為對公眾對各種課題的意見的衡量。
網誌搜索引擎
幾個網誌搜索引擎被用來搜索網誌內容,例如Bloglines、BlogScope和Technorati。Technorati是其中最流行的網誌搜索引擎,它提供了關於用來對網誌內容分類的流行的搜索及標籤的信息。研究社區正在研究如何突破簡單關鍵字搜索,如發明航行於呈現在網誌空間的大量信息的新方法,像BlogScope所展示的那樣。
網誌社區和目錄
一些虛擬社區聯繫了人們與網誌作者及網誌作者與網誌作者,如BlogCatalog和MyBlogLog。
網誌與廣告
網誌作者為了經濟上的利益經常會在自己的網誌上打廣告。網誌的流行也使「假網誌」誕生。「假網誌」是一間公司為了推銷某一產品所使用的工具。


研究人員已經分析了網誌怎樣變成流行的動態。本質上有兩種對流行的衡量:通過引用的流行及通過附屬的流行。基本的結論是引用或許比附屬更具指標性,因為它們代表了那些確實閱讀網誌的人們覺得該網誌有價值或在某一情況下值得一提。[2]

Technorati依通向某網誌的連接的數量來替網誌排名。Alexa Internet則是按Alexa工具欄使用者的點擊量來替網誌排名。在2006年8月,Technorati發現通向徐靜蕾的網誌的連接的數量最多。中國媒體新華社指出該網誌被閱讀超過五千萬次,並聲稱該網誌是世界上最流行的網誌。Technorati認為波音波音是最多人閱讀的由一組人寫的網誌


許多網誌作者,尤其是民間記者,將自己與傳媒區分開來,但也有些網誌作者是傳媒的成員。一些團體認為編寫網誌是一個「突破過濾」的方法,將信息直接傳達給公眾。一些評論員擔心網誌作者既不尊重版權也不尊重傳媒提供社會可信的新聞的角色。

許多網誌作者按照自己的網誌出版書籍。在2005年,布魯克獎開始被頒發給出版最好的按照網誌出版書的作者。然而,這些書籍往往不像他們的網誌般受歡迎。只有Tucker Max成功進入了紐約時報暢銷書榜。


網誌的出現已經帶來了一連串的法律上的責任和經常無法預見的後果。其中一項備受關注的課題是網誌作者釋放了專有或機密的信息。另一個受到關注的領域是網誌的編寫與誹謗。第三個受到關注的課題是在自己的網誌上寫自己工作的地方或個人生活,因而遭到解雇或其他不利的後果。這裡列舉了一些網誌的編寫及它有時無法預見的後果。

部落格(blog)這個名詞是從WebLog而來,Log是指電腦中的紀錄行為,Web是代表網路,WebLog是指在網路上的紀錄。如果翻譯成中文,這裡有幾個中文,有人稱blog為網誌,也有人以音譯來稱呼,稱為「部落格」與「博客」,這樣的內容是經過一段時間的演變,現在稱為Blog網站的眾多網站其實內容非常廣泛,相同之處是這些網站要建立起Blog程式,或是找到一個提供Blog技術的網站來製作網站的內容。


我們稱參與經營與內容提供的人,有博客行為的人為 Blogger或weblogger,撰寫內容的人亦可稱為 Blog writer。


Blog網站的起源主要是紀錄個人關心的事物,因此它的內容可以是分享自己的生活經歷,可以是知識的分享,抱怨抗議的地方。


源起


Blog 指的並非任何一套特定的軟體,也不是特定的系統或服務; Blog 實際上是一種強調吸收資訊及分享的生活態度,象徵著代表作者的價值觀與信念,是一種以作者為中心的傳播媒體。


在我們仔細介紹 Blog 之前,首先得談談甚麼是 Weblog 。 Blog 一開始正是 Weblog 的縮寫,而 Weblog 這個字眼最早是由 jorn barger 在 1997 年左右提出來的。在這之前,網路世界裡所謂的 weblog 通常指的是 web log ,這是在網頁伺服器上一種硬生生地、充滿技術性記載、無關乎敘事的紀錄檔,忠實地記載著這一台伺服器上的眾多封包往來。讓我們回到1997 年,當 Jorn Barger 提出這個新字眼時, Weblog 所指的乃是一種用網頁 (web) 來呈現的個人日誌 (log) ;或者更精確一點地來說,是一種由週期性發表的文章所構成的網站,這些文章可能具有相近的主題、或由同一(小群)人所撰寫,並依序排列在網站上,內容則通常充斥著大量的超連結。 在概念上,這其實並不是多麼新穎的玩意兒,早在全球資訊網方興未艾的 1993 年,就開始有人用雙手一點一滴地維護著自己的首頁,累積著平日的文字點滴。專門開設個人板的 BBS 可以追塑到 1997 年 5 月 20 日蛋捲個人站的誕生,使用的是由 Gene 所撰寫的 PeRsOnal BBS 1.0 ;同時 1996 年之前,就不斷有開發者持續釋出網頁格式的 WebBBS 系統,這 WebBBS 加上個人板,可說是最早的 Weblog 系統了。 另一方面, 1996 年的 PCHome ePaper 電子報、 1997 年智邦電子報 、 2000 年明日報 MyPaper 個人新聞台先後掀起了個人電子報的風潮;這些電子報發報平台,撇去郵遞論壇的功能不看,紮紮實實地正是道道地地的 Weblog 平台。 其中尤以明日報個人新聞台人氣鼎盛的 2001 年年初,一度有著超過一萬五千份 Weblog 、文章數近十二萬篇、平均每日瀏覽點閱數三十五萬人次的佳績;雖然當時一萬五千多名台長,幾乎都不知道 Weblog 這個字彙,但這絕對足以看出 Weblog 魅力之大。祇可惜當時明日報團隊經營狀況不佳,個人新聞台的前途一波三折,雖然最後終於併入 PCHome 旗下而得以存活,但已流失不少使用者,甚為可惜。除了上述的 BBS 個人板與各式各樣的個人新聞台,另外也有人把它稱做網頁型態的日記,不過並沒有人規定 Weblog 每日一篇,所以或許稱做網頁型態的札記會更恰當。 網頁札記的作者們很快地就發現,如果他們總是得徒手編修網頁的話,就會沒有時間能夠寫新的東西;當文章的發表頻率越密集時,這個問題就越嚴重。於是會寫程式的人開始發展出各式各樣的程式或腳本,來處理這些瑣碎的技術細節,好讓自己有更多時間來撰寫或維護文章的內容。無論是 WebBBS 上的個人板,抑或各種個人新聞台也好,可以說同樣都是這種需求下的產物。不約而同地,這些系統一開始就以最簡單也最開放的形式來表現文章內容:公開取閱的網頁。網頁形式提供了多媒體的能力,於是 Weblog 的內容不再受限於文字,更可以是圖片、聲音、影像;而公開的特質則奠定了 Weblog 主張分享的基礎。 就這樣,隨著 Weblog 出版工具的發展,作者們或多或少都發展出奠基於上述幾項特質的世界觀;到了 1999 年四、五月間, Peter Merholz 開始把 Weblog 唸成 We Blog ;從此 Blog 搖身一變,成為一個新的動詞。根據 Meg Hourihan 在「 What We're Doing When We Blog 」一文裡的說法, Blog 這個動詞指的乃是按照各自的規則來整理資訊。當某個人在 Blog 的時候,並不是(或不單純祇是)生產被人們稱之為「 Blog 」的一篇篇文章;實際上,她是在實踐個人的信念,以她所認同且認可的規則,將她的感官所接受到的種種資訊,整理後加以出版,成為其他讀者所能夠閱讀的文本。 一旦有了 Blog 這樣的動詞,一些相關的衍生字就開始如雨後春筍冒了出來。


Blogger 就是 Blog 的人, Blogosphere 則是泛指所有 Blog 及跟 Blog 有關的網站的統稱。當我們開始深入 Blog 的時候,就不能忽略由工具演化所帶來的使用習慣改變。所有的 Blog 出版工具的目的都是一樣的,也就是要讓所有實做上的技術變得更輕易,而讓 Blogger 能夠把思緒集中在 Blog 的內容上。從這個觀點出發, Blog 又發展出更進一層的意義: Blog 是一種把「在網路上書寫」回歸到日常生活基本使用的生活態度,這種生活態度著重於資料的搜集與整理,鼓勵人們記載、內省及分享。 有了這樣的認知之後,或許就能更進一步地體會 Blog 在國內的翻譯──「部落格」了。


Blogger 通常都會閱讀、引用彼此的 Blog ,儼然成為小型的部落;而 Blog 在視覺表現上,又總是一格一格的。另一方面,中文裡的「格」也能夠當動詞用,正所謂「格物致知」也。所以當「藝立協」網路社群的 ilya 打算把 Blog 翻譯成中文時,他決定翻譯成「部落格」,不但發音相近,而且意思上也極為貼切。同樣地, Blogger 就被翻譯成「部落客」了。